各部门(中心):
按照学校《关于教师和职能部门、直属单位、教学科研单位科级及以下人员2023年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集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考核原则
(一)部门考核
1.坚守底线、突出重点、简单高效、评出导向、评出干劲。
2.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
(二)员工考核
1.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
2.以德为先、德才兼备、正风肃纪。
3.目标导向、分类评价、促进发展。
二、考核对象
(一)集团各职能科室及中心
(二)在岗工作6个月以上的职工(含集团内部岗位调整员工)
三、考核组织机构
(一)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阳红
成员:桑 洁 李 波 刘安伟 王士龙 李景刚 凌 欢 田 畋 李 萌
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集团工作绩效考评的决策、总体协调与检查督导及对各部门工作绩效、集团中层管理干部进行考核评价。
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人力资源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部门绩效和中层管理干部年度考核及基层员工年度工作考核备档等相关工作。
集团纪委负责对考核全过程进行监督。
(二)部门考核小组
职能部门以党支部为单位,基层部门以中心为单位成立考核小组,具体负责科级及以下员工考核工作。各部门负责人需对所辖员工进行考核动员,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本部门考核方案,明确具体的考核要求及操作办法。
四、考核内容及方式
部门工作绩效考核成绩由集团领导评议和部门间互评两部分成绩构成。其构成比例为60%和40%。部门需提交工作总结,内容包括:聚焦本部门主责主业,突出重点工作、创新举措、亮点成绩基础工作、机制体制创新工作、安全工作等。
1.集团领导评议。集团考核领导小组根据各部门2023年工作情况,对部门工作完成情况做出绩效评价。
2.部门之间互评。各部门依据工作完成情况、服务满意度、社会效益、经济绩效指标完成情况等内容进行互评。
(二)个人年度考核
1.中层干部
中层干部可围绕德(政治素质、职业道德、服务意识、社会公德等)、能(履职能力、业务水平、管理水平、开拓创新等)、勤(工作态度、敬业精神、实干精神等)、绩(履职情况、完成工作任务数量、质量、经济效益、个人标志性成果等)、廉(遵守法纪、廉洁自律、廉政监督约束等)五个方面,结合本年度个人工作情况提交书面述职报告。
中层干部年度考核成绩,由部门工作绩效评议、集团领导评议、民主评议三部分成绩构成,其构成比例分别为30%、40%、30%。
(1)部门绩效评议。由部门工作绩效考核成绩折比30%计入个人成绩。
(2)集团领导评议。集团领导综合考察中层干部及集团专职党支部书记的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工作业绩情况,进行工作绩效评议。
(3)民主评议
中层干部需向所辖员工进行年度工作述职,以投票方式进行评议,参加评议人数应超过所辖员工人数1/2。
专职党支部书记的民主评议,由其所辖党支部党员及群众代表负责评价,参加评议人数应超过所辖党支部总人数1/2。
在年内岗位有变动的中层干部,以考评其任职超过6个月的岗位工作为主,参考其年内其他任职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考评。
(4)评议方式
考评投票采用现场投票的方式。
2.特聘人才
集团特聘人才须在部门内部做公开述职,并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工作业绩方面,聘期内,三级特聘人才,需取得下列工作业绩至少1项;二级特聘人才需取得下列工作业绩至少2项;一级特聘人才需取得下列工作业绩至少3项:
(1)至少有1次年度考核优秀,或者在技术技能工作领域获得1次集团或县区级政府以上荣誉称号、表彰奖励。
(2)作为前3名成员,提出1项重要管理方案、技术创新、工程方案,并被集团或以上单位采纳。
(3)作为前3名成员,组织完成1项重要工程方案实施、技术革新推广或管理工作推动。
(4)作为培训主讲人,积极承担集团或本部门组织的技术技能培训工作累计不少于24小时。
(5)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1篇业务领域研究论文或完成1篇不少于3千字的业务研究报告并被集团采纳;或者牵头制定1项工作制度并正式发布实施。
(6)作为前3名成员,参与1项校级或以上课题研究并完成结题;或者参与业务领域著作教材编写不少于1万字。
(7)经集团认定的相当于上述等级的其他业绩成果。
3.基层员工
部门基层员工的年度考核由各中心自行组织实施,考核小组名单、考核实施细则及考核成绩需报集团人力资源办备案。基层管理人员、技术技能人员需向所在部门提交个人年度工作总结。
4.考核等次
(一)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各部门优秀等次人数不得超过本部门应参加年度考核总人数的20%,部门合同制员工优秀指标具体见附件1。考核优秀的人员名单在本部门范围内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二)被考核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年度考核结果不能评定为优秀:
1.全年病假超过两个月的,年度考核不得评定为优秀;
2.壹年内事假累计超过20个工作日的,年度考核结果不得评定为优秀。
(三)被考核人年度累计病假超过6个月的,年度考核不能评定合格及以上档次。
(四)被考核人受到处分的,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执行: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警告处分的,在作出处分决定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档次;受到记过处分的当年,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的当年及第二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档次。
五、时间安排
(一)2023年12月9日前,各部门提交本部门工作总结、中层干部个人述职报告及年度考核细则,报送集团人力资源办审核备案,邮箱85340192@qq.com。
(二)2023年12月11日前,集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完成部门业绩考核及对中层干部的评议。
(三)2023年12月12日前,集团中层干部完成民主评议,具体述职时间由各中心与人力资源办商议确定。
(四)2023年12月14日前,各部门完成基层员工绩效考核全部相关工作。将以下材料报至集团人力资源办:
(1) 《2023年事业编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部门公章)一份及电子版;
(2) 《2023年合同制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部门公章)一份及电子版;
(3)事业编制人员填写的《哈尔滨工程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4)纸质版一式一份(须经主管领导签字)。
员工年度考核成绩需在本部门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集团人力资源办备案。
(五)其它未尽事宜,遵照学校考核文件、《后勤集团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及《哈尔滨工程大学后勤集团特聘人才聘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1. 附件1:2023年度合同制员工考核优秀名额.xlsx
附件2. 附件2:2023年度事业编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xls
附件3. 附件3:2023年度合同制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xls
附件4. 附件4:哈尔滨工程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登记表.doc
2023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