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师德师风建设,引导广大教师自觉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现将近期高校违反师德师风和疫情防控要求的部分警示教育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望广大教师引以为戒,进一步增强遵守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深刻认识当前疫情防控的极端重要性,杜绝思想松懈,严格遵守学校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共同守护校园安全。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2年4月4日
1.郑州大学教师何某某扰乱核酸检测现场秩序事件。
2022年3月30日下午,该校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教师何某某酒后在操场核酸检测点因插队对一名正常排队教师进行推搡、脚踢,扰乱现场秩序。该校研究决定,何某某作为一名党员教师,在核酸检测现场扰乱疫情防控工作秩序,造成恶劣影响,对何某某作出如下处理:一是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给予何某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二是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有关规定,给予何某某行政记过处分;三是责成学校相关部门取消何某某年度所有评先评优资格;四是对何某某进行全校通报批评。
2.湖南省永州市职业技术学院商学院教师燕某某编造学生确诊信息事件。
2022年3月19日,该校教师燕某某在其公司微信群和朋友群编造并传播在校学生感染确诊新冠肺炎病毒虚假信息,严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3月20日,经该校党委研究,报中共永州市纪委同意,对燕某某进行立案审查,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西南大学美术学院教师何某涉嫌猥亵事件。
2022年2月26日,举报人白某在网上发帖举报西南大学美术学院雕塑系讲师何某对她实施了猥亵行为。该校对此高度重视并成立工作组,启动调查核实和处置程序,同时停止何某的教学科研等工作。经调查核实,该校研究决定,对何某作出解聘处理,并报请有关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
4.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黄某某等人学术不端事件。
经调查,黄某某、金某为共同通讯作者、梁某某和符某某为共同第一作者的论文存在代写、伪造实验数据行为。对黄某某作出如下处理:取消研究生导师任职资格,不予聘任教师职务,取消晋升职务职称、申报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考核评优等资格10年,留党察看2年,降低岗位等级两级;对金某作出如下处理:取消研究生导师任职资格,不予聘任教师职务,取消晋升职务职称、申报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考核评优等资格7年,撤销主任医师专业技术任职资格,降低岗位等级一级;对梁某某作出如下处理:取消晋升职务职称、申报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考核评优等资格5年,终身不得申请认定研究生导师资格,不予聘任教师职务,降低岗位等级一级;对符某某作出如下处理:取消晋升职务职称、申报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考核评优等资格5年,终身不得申请认定研究生导师资格,不予聘任教师职务,降低岗位等级一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