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七一”评选与推荐“先优”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1-06-02作者:文章来源:后勤集团浏览:920

各党支部:
  在隆重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即将来临之际,为充分展示集团在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创先争优活动、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和实施党建创优工程建设取得的成果及广大共产党员的良好形象和精神风貌,进一步激励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根据学校《关于做好纪念建党90周年“七一”表彰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集团实际,集团分党委决定,在集团内开展“七一”评选与推荐“先优”工作。现将相关事宜

通知如下:
一、评选与推荐名额
  按照学校优秀党员“党员总数2%”的推荐比例要求,集团党委可推荐3名优秀共产党员,同时可自荐先进党组织与优秀党务工作者(名额不限),各党支部根据自身工作实际,评选与推荐优秀共产党员1名,并可酌情自荐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务工作者1名(兼职也可)。

二、推荐条件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基本条件:达到先进基层党组织“五个好”基本要求,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校园和谐、服务师生员工、加强基层组织中取得实效。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所属党组织和党员广泛参与,具有典型示范作用。深入实施党建创优工程,注重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发展和管理教育规范,党员干部骨干带头作用充分发挥。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推动发展、促进和谐上充分发挥组织保障作用。党组织在群众中的威信较高,党群干群关系密切,群众满意率高。
(二)优秀共产党员基本条件:达到优秀共产党员“五带头”基本要求,以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先锋模范作用突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坚持立足岗位作表率、比贡献,取得突出成绩。牢记党的宗旨,坚定信念,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性强,作风正,坚持原则,清正廉洁,敢于同消极腐败现象做斗争。先进事迹突出,在本单位、本部门有一定的影响,受到广大党员和群众的赞誉。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基本条件:认真学习党的理论,钻研党的建设工作业务,是党建工作的行家里手。热爱党务工作,创造性开展工作,积极探索党务工作的新路子、新办法,党建工作成效显著。在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中以及实施“党建创优工程”中,组织得力、措施具体、效果明显。带头践行科学发展观,带头创先争优,积极承诺践诺,进行点评。坚持原则,恪尽职守,公道正派,廉洁从政,业绩突出,在党员和群众中威信较高。

三、评选与推荐办法
  以党支部为单位,采取“自下而上、自上而下”相结合的办法,坚持高标准,高质量,向一线和群众公认的业务骨干与学习先锋倾斜,注重先进性、代表性。由党支部推荐,经集团分党委联评筛选后报学校党委组织部,由学校组织联评批准后表彰。

四、推荐材料要求
(一)格式和内容
1、“先优”审批表。审批表中“主要事迹”栏目采用小四号仿宋体,其余栏目用小三号仿宋体。“主要事迹”一栏中填写主要事迹的摘要,措辞要凝炼、朴实。“先优”个人粘贴二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审批表一式二份,根据给出的样表格式统一设制,使用A4纸打印,请不要修改表格大小。
2、“先优”事迹材料。党组织事迹材料标题为“中共×××委员会事迹”,个人事迹材料标题为“×××同志的主要事迹”。标题用宋体二号字,正文用仿宋小三号字,行距25磅。事迹材料要实事求是,突出特色,言简意赅,注意运用典型事例、数据和对比分析加以说明,字数2000字以内。事迹材料一式二份,使用A4纸打印。
(二)报送时间
  推荐材料于6月15日前报集团党办,电子版发送至songweiyu@hrbeu.edu.cn

五、其他工作要求
1、要坚持标准,精心组织,严格程序,确保推荐对象的先进性和典型性。各党支部要认真总结与选树在近两年来在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创先争优活动、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和实施党建创优工程建设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并注重结合实际,将学习实践活动群众测评和创先争优活动群众评议结果,作为评选推荐“先优”的重要参考。 2、要结合评选与推荐“先优”工作,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认真总结本单位、本部门“先优”事迹,挖掘典型,树立典型,宣传典型,进一步掀起学先进、赶先进、争一流的热潮,使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更好地履职尽责创先进、立足岗位争优秀,为纪念建党九十周年、迎接我校第三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1.先进基层党组织审批表
   2.优秀共产党员审批表
   3.优秀党务工作者审批表

后勤集团党委
2011年6月1日

优先推荐表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