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学习型党组织的引领、推进作用,提升集团核心竞争力,促进集团科学发展,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领导干部、党员领学、引学、带学实施办法
集团实施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以下简称“创建”)工作与中心工作一体化建设责任落实机制。各级行政领导干部既担负所辖范围的行政管理责任,同时也负有辖区创建管理职责。集团创建工作职责按行政管理层级顺序“分党委书记---党支部书记---部门行政领导干部---党员”逐级分解落实,以稳步、扎实、深入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中心(部门)、学习型团队、学习型员工的建设。
为规范与保障领导干部、党员领学引学与带学,本着向书本学习、向实践学习、向群众学习的指导思想,构建以反馈、反思与共享为基础的学习系统,实施分层级领学、引学、带学的学习机制:
(一)集团分党委(中心组)学习
集团分党委书记为中心组层面学习责任人,负责以下学习机制的落实:
1、学校二级中心组学习。按照学校党委统一组织与要求,及时完成各项学习任务。要有个人学习笔记。
2、网上在线学习。按期完成处级干部网上在线各项学习任务,保质保量完成必要的学时与课业任务。网上在线学习情况记入个人学习档案。
3、高层理论学习。根据集团发展及中心组成员的学习需要,集团党委每年组织一次针对性、时效性较强的管理理论与决策能力高层辅导讲座,旨在切实提高集团中心组成员(含党政联席会成员)的政治与专业理论素养,提高决策能力。
4、工作问题研究学习。围绕集团工作面临突出矛盾与问题,不定期召开集团实际工作问题学习研讨会。会前,问题提出部门要提供详细的问题说明、相关调研资料及部门解决思路与办法等书面会议材料,并参加研讨会。会中,由会务组设专人负责认真做好学习研讨记录。会后形成规范学习纪要,不断总结与积淀学习研讨经验成果,提升集团破解难题的能力与水平。学习纪要记入集团学习档案。同时,集团分党委委员会会议采取党政联席会的形式召开,讨论研究解决分党委重要的或涉及全局性的工作问题。会后形成会议记录。
5、专题调研学习。围绕中心工作,以集团工作难题为专题,由集团中心组成员带队,组织相关人员走出集团,进行外部实地走访调研学习。调研结束要将调研成果形成完整的调研报告,记入集团学习档案。每年集团领导要结合各自分管的工作,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写出一篇有分析、有新意、有针对性的调研报告。
6、党支部季度工作研讨暨考评学习。每学期末,由集团党委统一组织召开支部工作研讨暨考评会,就支部本学期工作进行经验交流与共享学习,同时就各支部工作绩效进行客观评价。会后,保存支部工作绩效成绩。
7、集团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学习。根据学校党委的统一要求与部署,集团领导班子成员要充分利用民主生活会这一反思与反馈学习的良好契机,就自身一年来在践行党员的先进性等方面的实际情况进行深入细致地反思与总结,并虚心听取其他成员的评议意见,充分交流,达成共识。同时切实制定整改措施,不断提高班子集体领导能力与水平。每年召开一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会后,形成完整的会议记录、会议情况报告报学校党委。
8、党员主题实践活动学习。集团党委每年至少统一组织一次党员主题实践学习活动。主题实践活动以加强党员教育,联系服务群众,爱心扶贫助困、志愿者服务,岗位练兵、奉献服务与建功立业等内容为主题,旨在增强党员党性、提高党员素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活动要有完整的活动记录。
(二)党支部学习
各党支部书记为党支部层面学习的责任人,负责(或协助)以下学习机制的落实:
1、党支部书记培训学习。党支部书记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党支部书记培训学习。学习要有笔记。
2、党务工作者培训学习。根据集团党建工作发展及党务工作者学习的需要,每年集团党委至少统一组织一次党建知识及相关技能培训辅导讲座。集团专兼职党务工作者务必参加,学习要有笔记。每期辅导讲座后,进行学习效果考评,考评结果记入个人学习档案。
3、党支部“三会一课”。各党支部务必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原则上,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员大会,学习上级文件及领导讲话精神,保证各项政治理论与法制宣传各项学习任务的完成,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研究解决支部工作事宜,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设立党小组的党支部,原则上,每个月至少召开一次党小组会,组织小组学习活动,会议由党小组长主持;至少每学期上一次党课,加强对党员的政治素养教育,党课由支委轮流主持。 “三会一课”学习培训记录要规范、完整,同时要注重效果评价工作,不断提高“三会一课”的实效。
4、党支部与党员创争活动反思与反馈学习。每学期末,原则上,各党支部要组织支部全体党员、群众代表召开支部工作学期反思与反馈工作会。党支部书记主持会议,并代表支部结合支部所辖单位中心工作完成情况及学校季度工作质量检查反馈信息等情况,就本学期支部工作的开展情况做自评总结汇报发言,同时组织全体党员、群众代表和服务对象代表对本学期支部工作及党员创争践诺等情况进行客观评价。评价程序与方法执行党支部党员评价实施办法(细则)。反思与反馈学习会后,要形成书面总结并填写《党支部创争活动领导点评表》、《党员季度创争活动领导点评表》、《创先争优群众评议情况登记表》,同时要注重积累群众评议原始资料。
5、课题研究学习。结合中心工作发展实际,积极组建课题研究团队,参加学校“党建创新计划”、“三育人”研究及“文明单位创建”等课题立项研究活动。课题研究任务完成情况记入党支部及个人工作绩效。
6、向优秀典型学习。各党支部要紧密围绕中心工作,积极挖掘、树立与培育在学习工作生活一体化建设方面成绩突出的先进典型,注重总结先优的成功经验,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向优秀典型学习的经验交流学习活动,以充分发挥创建的引领、示范与促进作用。学习记录与佐证材料要详实。
7、党员主题实践活动学习。各党支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党员主题实践学习活动。活动宗旨及内容同集团中心组学习相关内容。活动形式可采取参观学习、调查研究、组织宣讲、咨询服务、项目建设等多种形式。活动应遵循活动申报、活动实施及活动总结的基本步骤开展:
(1)活动申报。党支部应在充分酝酿基础上,制定科学合理的实施方案,并提交集团分党委审批备案。活动方案应明确活动主题、参加人员、活动目的、方式方法、主要程序和步骤、活动时间安排及预期活动效果等内容。
(2)活动实施。党支部在认真宣传发动的基础上,制定活动计划,确保组织领导到位,措施落实到位。
(3)活动总结。活动结束后,党支部应认真整理活动相关文字和音像资料,妥善保存,并向集团分党委提交活动总结,同时做好活动宣传报道工作。
8、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学习。根据《哈尔滨工程大学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实施办法》的要求,党支部每年至少组织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根据情况可吸收入党积极分子与群众代表参加),进行反思与反馈学习。会议以对照党员先进性的具体要求,深入查找党员个人及党支部在党员的思想政治建设与党性党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为中心内容,通过党性分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措施,保持党员先进性。会议按照“一人谈、众人帮、逐人进行”的方式进行。各党支部要在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基础上,进行党员民主评议,并保存评议成绩。同时党员要针对“领导点的、群众提的、自己找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和目标,并公开承诺,接受群众监督。会后,党支部要组织每名党员填写党员民主评议表,同时向集团分党委报送会议情况书面报告、会议记录、整改措施及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支部与党员要注意留存“评议表”。
(三)集团中层干部学习
集团学习领导小组成员为中层干部层面学习的第一责任人,按其工作责任区的划分,负责(或协助)责任区内以下学习机制的落实:
1、网上在线学习。按期完成科级干部网上在线各项学习任务,保质保量完成必要的学时与课业任务。每学期结束,进行个人学习完成情况考评,考评结果记入个人学习档案。
2、中心(部门)工作问题研讨学习。针对中心(部门)工作热点、难点及网上有效诉求及其它途径的合理诉求等问题,组织工作研讨学习。通过学习研讨,检查工作流程、工作制度的适宜性及执行的有效性,从根本上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以达成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逐步提高工作绩效的目的。要做到学习记录内容详实、规范、完整。中心(部门)负责人为该项学习的直接责任人。
3、中层干部培训学习。结合集团工作发展及中层干部的学习需要,集团党委每年统一组织一次先进管理理论与管理技能的培训。培训结束后,要针对培训内容,对每位参训人员进行培训效果考评,考评结果记入个人培训档案。
4、专题调研学习。以中心工作难题为专题,报经集团主管领导批准,由中心(部门)领导带队(或跟随集团调研组),组织相关人员走出集团,进行外部实地走访调研学习。调研结束要形成完整的调研报告。中心(部门)负责人为该项学习的直接责任人。
(四)党员个人学习
坚持学习是对党员的基本要求:
1、年度党员政治理论与法制宣传教育学习。按照支部学习安排与要求,及时自觉、认真完成各项政治理论学习任务,保证每年政治理论学习时间不少于24学时。个人要有学习笔记。
2、党员读书月学习。根据集团党员读书月活动的统一要求,结合个人工作与学习实际,高效完成读书月相关学习活动。注重个人学习活动资料的积累。
3、党员个人自主学习。党员要认真对照“五带头”的标准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与使命感,将学习作为最重要的工作,加强各种形式与内容的自主学习,提高党性修养、人文素养及专业理论与技能水平,增强学习力,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二、学习资源共享实施办法
为充分利用现代网络信息服务资源,提高学习资源的利用效率,消除支部间、部门间、团队间及个人间等各种学习壁垒,扩大学习交流,提高学习效率,构建集团空间信息化学习系统,集团实施学习资源共享管理办法如下:
依托与整合集团各级组织及员工个人的学习资源,构建集团空间信息化学习交流共享平台。平台下设“人才资源”、“学习资料”、“互动交流”三个共享子平台。
(一)人才资源共享
集团实施人才资源共享机制,即积极倡导并鼓励员工间建立解惑答疑,互帮互学机制,旨在加强员工间横向学习交流,提升学习力,切实为促进学习型组织、学习型团队、学习型员工建设搭建桥梁。集团员工要结合工作,切实加强岗位自学与横向学习交流,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互帮互学活动,不断完善自身知识结构,提高工作技能与工作水平,适应岗位工作需要,努力实现岗位成才。
(二)学习资料共享
集团实施学习资料共享机制,即建立学习资料网上共享平台。该平台设有“纸质图书目录索引”、“电子书”、“音像视频目录索引”三类学习资料供员工学习下载与借阅利用。集团范围内的各种非涉密学习资料都属共享学习资源,集团各级组织及员工个人有义务,也有责任为集团内部学习资源的共享提供支持与保障。各级组织及个人为创建提供共享学习资料情况将作为其学习与工作绩效的重要内容,记入个人工作与学习档案。
三、督学与评学、述学与考学办法
为进一步促进与保障集团学习机制的良好运行,不断提升集团整体学习力,推进中心工作又好又快发展,集团实施督学与评学、述学与考学管理办法。
(一)督学与评学办法
按照集团学习型党组织创建责任制要求,实施按管理层级督学与评学责任机制,即各级创建责任人负责其所辖员工各种相关学习任务推进情况的动态监督、指导与评价工作。各级责任人既是领学、带学责任人,更是督学、评学责任者,督学与评学是其重要工作职责。创建工作是创争活动的重要载体,集团实施创争活动领导点评与学习型党组织创建工作领导点评同步实施的管理机制。创建工作的领导点评工作程序、工作内容与要求参照创争活动领导点评工作的相关内容实施。
(二)述学与考学办法
集团实施工作与学习一体化工作绩效考评管理机制,根据员工岗位职责与创建任务的不同,实施季度与年度述学、考学二种方式:
1、学期述学与考学办法。每学期末,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部分群众与服务对象代表对党支部及党员个人以创建工作为载体开展创争活动情况进行考评。考评内容包括:党支部围绕中心工作开展创争活动情况、工作学习一体化建设情况及党员个人在履职中开展创争活动情况、工作学习一体化建设情况等。考评程序包括:述学与考学二个环节,即:考评前,党支部与党员个人要对本季度创争活动与工作学习一体化建设情况进行认真、系统地自查总结,总结中要突出创建履职(述学)的内容;考评时,各党支部按照支部季度工作民主评议考评程序与办法执行。
2、年度述学与考学办法。每年末,按照集团年度工作绩效考评办法进行年度述学与考学。集团将创建工作列为每位员工的重要工作职责,员工在年度工作绩效述职时必须突出创建履职绩效(述学)等重要内容。
四、学习资源投入保障办法
为充分发挥与有效利用集团工作资源,切实保障创建工作持续、健康、高效开展,集团实施学习资源投入保障机制。
1、人力资源投入保障。创建工作是全体员工的重要工作内容,开展各种相关创建工作是集团对全体员工的最基本的要求。同时,集团号召并鼓励集团内各级组织与个人,自主开展各种形式的学习创建活动、组建学习团队等。
2、创建资金投入保障。集团分党委固定划出可支配党费总额的50%作为创建专项基金,专门用于集团各项创建活动的开展与维护学习机制的正常运转,专款专用。如遇开展大型创建活动事项等特殊情况时,集团分党委将从其它渠道筹集资金作为专项基金的补充基金来保障创建工作的开展。
3、硬件环境设施投入保障。各党支部、各部门及各级组织要充分挖掘与整合有限的硬件环境设施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确保创建工作的利用需要。同时,集团积极筹措资金,加强网络信息化利用建设,拓展网络利用空间,提高网络信息化服务设施的利用效率,切实保障网络创建工作的需要。集团鼓励党支部及各级组织积极营造工作学习生活一体化硬件创建环境,切实打造“人人是学习的先锋,事事是学习的机会,处处是学习的场所,天天是学习的生活,大家是学习的伙伴”的学习文化,为创建工作提供持久的动力支持与保障。
五、学习激励办法
为进一步激发集团员工创建工作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增强创建内力,为创建工作提供持久的动力支持,集团实施创建工作多元激励机制。
(一)考学激励
集团党委要求各党支部要为每位党员建立学习档案。集团党委对制度要求的各项学习任务,都实施学习效果考评管理。每项学习任务完成之后,该学习任务直接负责人需按考学要求,对参训党员的学习效果进行考核与评价,并填写考评记录。每学期党支部工作绩效考评成绩、党员个人考学成绩将作为党支部与党员年度工作绩效考评的重要参考内容。
(二)评优激励
集团将各级组织及员工的考学成绩列为各种推优、评优的重要依据。该机制涵盖学校的 “三育人”、思想政治工作、党务工作、党风廉政工作、安全等各种推优工作与集团内各项评优工作。集团建立年度先进党支部与优秀党员评选表彰激励机制,各项考学成绩将作为评先奖优的直接参考依据。
六、本办法解释权归集团党委。其它未尽事宜,参照集团与学校现行相关管理规定执行或补充印发相关规定文件。
七、本办法自试行之日起实施。
后勤集团党委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