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集团党组织和党员中进一步开展群众评议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1-05-18作者:文章来源:后勤集团浏览:796

  各党支部:
  为进一步落实党的群众工作路线,健全与完善创先争优“公开承诺、上评下议”动力机制,扩大群众参与,保证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履职践诺,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全面、扎实、深入、高效开展,根据学校《关于在全校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进一步开展群众评议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与工作部署,现将集团开展创先争优群众评议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议对象及参加评议人员范围
  集团在分党委、党支部及全体党员三个层面开展创先争优群众评议工作,其参加评议的人员范围为:分党委层面为集团全体员工,党支部层面为党支部全体员工和服务对象代表(有条件的党支部),党员层面为党员所在党支部全体员工和服务对象代表(有条件的党支部)。
  二、评议内容
  集团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情况、兑现承诺情况、推动中心工作和重要任务完成情况、为师生员工办实事情况以及加强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等做为本次群众评议工作的主要内容,具体为:
  (一)对党组织评议的主要内容
  1.重视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围绕中心工作制定实施方案,深入开展思想发动,细化目标任务,深化主题,创新载体,营造氛围,树立典型等情况。
  2.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推动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完成情况。
  3.开展公开承诺,切实兑现承诺内容,努力为师生员工办实事,解决师生员工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情况。
  4.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切实履行党组织职责,解决制约基层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发展的突出问题,发挥党组织保证监督和战斗堡垒作用情况。
  (二)对党员进行评议的主要内容
  1.积极参与创先争优活动,立足本岗争优秀,结合日常工作,以良好的学风、工作作风带头弘扬正气,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完成重要任务的表现情况。
  2.认真开展公开承诺及兑现承诺内容情况。是否制定具体可行承诺事项,兑现承诺是否做到紧贴岗位实际,有措施、有行动、有成效。
  3.密切联系服务师生员工,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情况。
  4.在提出工作思路、强化执行能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业绩以及廉洁自律方面的情况。
  三、评议形式及程序
  集团以召开党支部全体员工评议会的形式,对分党委、党支部及党员进行创先争优民主评议。评议工作程序如下:
  (一)征求意见,开展自查
  党组织和党员要在前一阶段总结创先争优活动情况,接受领导点评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入调研,听取本单位员工及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总结成绩,查找不足,提出改进措施,形成更加全面系统的自查材料。
  (二)召开会议,进行评议
  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全体员工及服务对象代表召开评议会。党组织首先通过多种形式向参加评议人员报告分党委、本支部创先争优活动开展情况,然后组织填写评议表(附件1),进行满意度测评。然后,以召开组织生活会形式对党员进行评议。被评议党员应逐一汇报参加创先争优活动情况,然后组织参加评议人员填写评议表(附件2),进行满意度测评。
  (三)通报情况,整改提高
  将评议结果通过多种形式向群众通报,建立群众评议专项记录。对群众评议过程中反映的意见和建议,要深入查找原因,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应及时调查解决,并将意见和建议的办理结果和所提问题的答复及时向群众进行反馈。
  四、其它相关要求
  1、加强组织管理。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群众评议工作,将群众评议工作做为创先争优工作的重要环节,做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各党支部要根据本支部岗位工作实际与党员队伍特点,严格遵照评议工作程序与要求,切实开展群众评议工作,确保评议工作做细做实,不走过场。
  2、加强“四个结合”。各党支部要将群众评议工作与加强党建基础工作相结合,与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相结合,与促进中心工作相结合,与评先奖优工作相结合,统筹、有机做好相关工作。
  3、完成时间。各党支部要在5月30日前将附件3、附件4报集团党委。

  此通知。


后勤集团党委
二�一一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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