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党员佩带党徽 “亮身份”工作制度的通知

时间:2010-11-19作者:文章来源:后勤集团浏览:1015

  各党支部:
  为进一步促进党员增强责任意识、先进意识,激发争当以“五带头”为显著标志的优秀共产党员的积极性,同时便于群众与服务对象对党员的监督和评价,有效推进创先争优活动,集团党委研究决定,实施工作时间党员佩带党徽“亮身份”的工作制度。现将制度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集团统一发放中国共产党党微,党员务必妥善保管,保证工作时间佩带在工装的左胸部。如遇党徽损毁或丢失,党员须主动及时与集团党委办公室联系,以换取新党微。
  二、集团将党微的佩带情况作为党组织与群众考核与评价党员工作表现的重要内容。集团党委将通过多种渠道,采取灵活的方式检查党员工作时间佩带党微情况。
  三、本制度从发放党微之日起执行。


后勤集团党委
二�一�年十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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